公告日期:202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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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630
债券代码: 123099
证券简称: 普利制药
债券简称: 普利转债
公告编号: 2025-00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立案调查。 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
称“《告知书》 ” ) 。 根据《告知书》 认定的事实, 公司 2021 年、 2022 年年度
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 2021、 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 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31.08%; 虚假
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 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
合计金额的 76.72%。 根据前述《告知书》 认定的事实, 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 第 10.5.1 条第(一) 项、 第 10.5.2
条第(七) 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 虚假记载
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 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
额的 50%” 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 公司股票及其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 起停牌, 并
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 起复牌。 自复牌之日起,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
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规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
被终止上市的, 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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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720240024
号) ,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 对公司立案。 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7 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及相关风险提示的公告》 (2024-093) 。
2025 年 1 月 4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
罚字[2025]1 号) (以下简称“《告知书》 ” ) ,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告知书》 的内容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范敏华女士、 罗佟凝女士、 朱显华女士、 邹
银奎先生、 丁雨先生、 周茂先生: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
案, 已由我会调查完毕, 我会依法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
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 理由、 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 2021 年至 2022 年, 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
方式, 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 其中, 2021 年多计营业收入 436,606,838.34
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28.94%, 对应营业成本 128,588,402.85 元, 多计利润
总额 308,018,435.49 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65.88%; 2022 年多计营业收入
456,639,341.72 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25.28%, 对应营业成本 69,222,084.20
元, 多计利润总额 387,417,257.52 元, 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88.27%。
同期, 普利制药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 碘化物(碘佛醇专
用) 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 导致 2021 年多计营业收入
77,997,346.38 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5.17%, 对应营业成本 77,997,346.38
元; 2022 年多计营业收入 59,259,735.84 元, 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3.28%, 对
应营业成本 59,259,735.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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