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4-024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因城市发展建设等需要,义乌市人民政府对全资子公司浙江真爱毯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爱毯业”)位于义乌市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的土地、建筑及附属物等进行征收。为保障本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征收政策,各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真爱毯业合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建筑物、装饰装修和附属物进行补偿事宜达成协议,拟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本次征收将获得各类货币补偿、补助及奖励等共计约2.32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一: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交易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 2 号行政四号楼
交易对方二:义乌市交通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向荣
注册资本:310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稠江街道贝村路 17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市政设施管理;交通设施维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充电桩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交易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对象为真爱毯业位于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100076 平方米,宗地出让合同面积为 106347.26 平方米,合法房屋总建筑面积:106511.83 平方米,土地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0030209、0030210、0030211、0030212、0030213、0030214、0030582 号。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14)第 02-02524 号。
经资产评估,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约为 1.9 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义乌市人民政府江东街道办事处
乙方:浙江真爱毯业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义乌市交通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乙方位于江东街道徐江工业区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 100076 平方米,宗地出让合同面积为 106347.26 平方米,合法房屋总建筑面积: 106511.83平方米,土地类型: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义乌市不动产权第 0030209、0030210、0030211、0030212、0030213、0030214、0030582 号。土地证号义乌国用(2014)第 02-02524 号。
2、补偿及补助
本次采用货币补偿方式,经协商确认,各类补偿、补助及奖励等共计约 2.32亿元。
3、结算与支付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20 日内,丙方支付乙方价值补偿款和综合补偿款,共计约 2.13 亿元
自乙方办理腾空验收手续之日起 30 日内,丙方支付乙方奖励以及对应的补助,共计约 0.19 亿元。
4、权证移交及委托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原件)交于甲方,同时乙方应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权属证明材料(原件)真实、有效,若因乙方提供虚假证明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委托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权证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
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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