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重工股友们:必须投反对票,第一才有选择现金权的权利,第二才能推翻不合理方案,
各位重工股友们:必须投反对票,第一才有选择现金权的权利,第二才能推翻不合理方案,第三,如果亏损还可以因为去年被立案调查行使索赔权利,还没有过追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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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0 00:34:26
发布于 江苏
强烈要求船舶和重工按照120个月均价进行折算换股,理由如下:
1、很多中小股东持股十年了,按120日均价时间太短,不能规避股价短期波动带来的影响,十年均价(120月均价)基本可以真实反映长期市场定价,更加公平;
2、当前重工的中小股东普遍对重组预案不满,股东大会必然投反对票,对重组方案的实施不利,按120月均价进行折算换股,股东们相对更认可,更加具有操作性;
期待所有持有重工的朋友们顶起来,不管是否有用,首先为我们该拥有的权利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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