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1 23:15:05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趁着车价上涨,采购想买台车,最后把自家车开出来了说是新买的,是不是这回事?$盛达
趁着车价上涨,采购想买台车,最后把自家车开出来了说是新买的,是不是这回事?$盛达资源(SZ000603)$
发表于 2024-11-11 18:41:13

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124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山矿业剩余 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 61,380.00 万
元收购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交易对方”)持有的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标的公司”)33%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金山矿业的股权将由 67%增至 100%,金山矿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

2、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 33%股权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 3513 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188,065.11万元。以此为定价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作价
为 186,000.00 万元,标的公司 33%股权转让总对价为 61,380.00 万元。

3、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协议》对业绩承诺作出明确安排:盛达集团承诺,
金山矿业 2025 年、2026 年、2027 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47,000.00 万元。

4、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盛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6、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业务与经营相关的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十一、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解决与公司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拟以现金 61,380.00 万元收购盛达集团持有的金山矿业 3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金山矿业的股权将由 67%增至 100%,金山矿业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

盛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金山矿业剩余 33%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 8 号之 1 号盛达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贵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5.00%

2 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 15.00%

3 赵海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