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住房公积金入市准备工作已启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表示,2013年证监会将继续加快长期资金入市,壮大机构投资者力量。
此外,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13年证监会将推动本土机构投资者发展壮大。
住房公积金入市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启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6日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入市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顺利启动,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改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投资运营模式,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研究对台增加1000亿元RQFII
26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增加1000亿元人民币专项额度用于台湾地区机构开展RQFII业务进行研究。
去年券商资管业务发展很快 面临三潜在风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券商资管业务去年发展很快,但没有发现风险事件。证监会高度关注和防范券商资管业务风险。
该负责人认为,目前券商资管面临三个潜在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证监会:新基金法为基金公司上市预留了空间
26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基金法》修订后,允许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份制,取消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行政审批,为基金管理公司上市预留了空间。
该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加快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转型,支持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在内的符合条件的财富管理机构发行上市。
降低期货营业部准入门槛 简化审核程序
据报道,证监会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期货营业部设立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降低营业部的准入门槛,放宽营业部设立与分类评价结果挂钩的条件。二是简化营业部设立的审核程序,减少审核中的征求意见环节。拟设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只需再向其他已设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征求意见。三是将拟设营业部开业前的验收检查改为开业后的备案管理。这次调整后,期货公司无需再向监管部门申请验收检查,可以直接办理开业手续,并在开业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
证监会拟允许企业应收款等财产权利作为可证券化财产
据报道,证监会26日就《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票据、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均可作为可证券化的资产。
证监会:证券监管机构人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员法相衔接
据经济之声报道,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回应:《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包括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行为,都有相关的规定,包括证监会在内的官员都应当遵循相关规定。新的《基金法》里的相应规定,是和《公务员法》相衔接的,其中对证券监管机构人员在离职后也有相应的规定。
负责人:确实有一些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离职后,去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在内的单位工作。证监会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国家人事管理和纪检方面的规定,专门有一个落实的规定。如果符合《公务员法》和这些规定的条件,他们和其他公务员一样都享有这样的权利,离职后可以到相应的企业部门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