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
约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
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对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
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投资限制、估
值和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托管协议》
对应部分内容同步修改。同时,对《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中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了更
新。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深证
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4月
1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
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
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
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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