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关于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提升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竞争力,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转换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模式,由托管人交易结算模式改为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
自 2024 年 5 月 8 日(即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次日)起,本基金将启动证券交
易结算模式的转换工作。转换后,本基金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结算将委托证券公司办理,由证券公司履行场内证券交易结算管理职责。
本次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在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上市交易前完成,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因转换证券交易结算模式,本基金管理人拟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附件二《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证券交易结算模式转换完成以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并将更新后的文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网站披露。
2、招募说明书涉及前述修订内容的,将一并修订更新,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均免长途话费)咨询。
四、风险提示
我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8 日
附件一:《富国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
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部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分 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当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
事人及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权利义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务 所、证券、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所、证券、期货经纪机构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 服务的外部机构;若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
交易结算模式,基金管理人有权选择代表本
基金进行场内交易、作为结算参与人代理本
基金进行结算的证券经纪商,并签订证券经
纪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亦有权决定本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