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0
关于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
告
2024-11-20
上证公告(基金)【2024】 1013 号
为促进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技 ETF,基金代
码:51500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2 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为科技 ETF 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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