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年末及2025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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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27
关于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2024 年末及 2025 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
基金简称 恒生央企 ETF
基金主代码 513170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
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暂停申购、赎回的原因说明 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
注: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场内简称为“恒生央企”。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根据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
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下述2024 年末及 2025 年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结束后的首个开放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的上述业务。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投资者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年4月18日
2025年4月21日
2025年7月1日
2025年10月29日
2025年12月24日
2025年12月25日
2025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31日
若香港交易所非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本基金投资所处的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
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本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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