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7 08:40:12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易方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1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
达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544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恒生科技指数。

(1)样本空间:包括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票;不包括第二上市的外国公司和根据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 21 章上市之投资公司;

(2)选样方法:

1)流动性要求:需满足投资类指数的换手率测试;

2)业务要求:

被分类为以下其中一项恒生行业分类系统的行业类别:工业、非必需性消费、医疗保健业、金融业和资讯科技业;

3)主题要求:

与以下其中一项科技主题高度相关:网络(包括移动通讯)、金融科技、云端、电子商贸、数码或智能化;

4)创新筛选:

要求符合以下最少其中一项要求:利用科技平台营运(如网络或移动通讯平台);研究发展开支占收入之比例>=5%;年度收入同比增长>=10%;

5)挑选方法:市值排名最高的 30 只证券会被选为成份股;

(3)加权方法:流通市值加权;

(4)比重上限:

非外国公司成份股:8%(个股);

外国公司成份股:4%(个股);10%(合计);

上述有关专有名词及计算方法详情,请参阅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网页上的指数编算细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si.com.hk。

4、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其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1)投资境外市场的特有风险。包括境外地区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和政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风险、引入境外托管人的相关风险等;(2)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主要集中于科技行业的相关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3)ETF 运作特有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代理申赎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参考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申购失败的风险、赎回失败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退市风险等;(4)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或采用特定投资方式的特有风险。包括投资于期货、期权、外汇远期合约等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参与证券借贷/正回购/逆回购的风险,以及金融模型风险;(5)终止清盘的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投资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