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证监许可
[2019]377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
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4.本基金认购代码为 512483,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代码为 512480,本基金场内简称为半导体。
5.本基金自 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
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
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其中,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4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通过基金管理
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
的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6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
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
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
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
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
7.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
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8.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代理机构请见 “九、
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的“3、销售机构”的相关
内容。各销售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
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但需注意,使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
易,如投资者使用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指数成分股
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者基金
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
资者使用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指数中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
易所 A 股账户。
10.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
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
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投资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结算机构的确认
为准。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
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
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者可以
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除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结
算机构的确认为准。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
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指数的
成份股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
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必须为 100 股的
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
设上限。
11.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网上现金认购
申请提交后,投资者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
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
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12.基金管理人将在开始申购、赎回业务前公告申购赎
回代理券商的名单,并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
回代理券商,同时予以公告。
13.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
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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