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7月月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基金概览| 2024年7月31日 本产品由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代理,并且由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互认基金系列 :仅供中国内地公众查阅
^包括境外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证券的总投资比例受限于基金销售说明书中相关披露。△此份额为基金于香港成立的初始份额,并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并不会向中国内地的公众人士发售。以
上资料仅供参考。所有资料截至上一个月之最后计值日(特别列明除外)。资料来源:摩根资产管理(以报价货币资产净值计,红利再投资收益。)债券评级来源: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及中国当地评级机构。中国
当地评级机构的评级已转换为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以供计算投资组合信贷质素之用。本基金于任何项目之投资比重如有超越投资限制所指定之限额,乃基于市场变动所致,并会在短期内修正。1)年化分派率 =
[(1+每单位分派 / 除息日资产净值) ^12]-1,年化分派率是基於每月分派计算及假设红利再投资,可能高於或低於实际全年分派率。分派并不代表基金取得正回报。2)除「平均每年回报」外,所有数据均以成立
後第一个月底开始计算。
「(每月派息)份额」旨在每月进行分派。分派率并不保证,本基金的分派来源可能为本金。投资回报以报价货币计算。若基金 / 份额以外币报价,以人民币为本的投资者可能须承受汇率波动影响。内地个人投资
者通过投资「(每月派息)份额」分配取得的收益,将依法扣取20%的个人所得税。
投资涉及风险。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包括风险因素。投资价值及收益可出现波动,投资者的投资并无保证,过去的业绩并不预示未来表现。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新兴市场投资的波
动程度或会较其他市场更高,并通常对价格变动较敏感,而投资者的资本损失风险也因此而较大。另外,这些市场的经济及政治形势亦会比成熟经济体系较为动荡,以致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构成负面影响。
本文件所述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该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摩根资产管
理涵盖摩根大通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业务。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摩根资产管理的集成基金业务,是本文件所载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基金管理资格。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文件所述基金在内地发售的主销售商刊发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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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管的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拟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发。本文件并未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香港证券及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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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亚洲)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摩根亚洲总收益债券基金
本基金主要(至少70%)投资于亚洲债券及其他债务证券。本基金将有限度地投资于以人民币计价的相关投资标的。
本基金须承受债务证券(包含利率风险、低于投资级别/未获评级投资的风险、投资级别债券风险、主权债务风险、估值风险及信贷风险)、新兴市场、集中、货币、衍生工
具、流通性、对冲、类别货币、货币对冲类别及与中国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的特别风险因素的相关风险。低于投资级别或未获评级债务证券之投资,可能须承受相比投
资级别债券较高的流通性风险及信贷风险,并增加投资损失之风险。人民币对冲类别的人民币货币及货币对冲类别风险。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将境外人民币(CNH)兑
换为境内人民币(CNY)是一项货币管理程序,须遵守由中国政府实施的外汇管制政策及限制。概无保证人民币不会在某个时间贬值。在极端市况下,市场未能提供足够人民
币作兑换时,在获受托人批准后,管理人可以美元支付赎回所得款项及╱或收益分配。
当本基金所得的收入并不足以支付本基金宣布的收益分配时,管理人可酌情决定该收益分配可能从资本(包括已实现与未实现的资本收益)拨款支付。投资者应注意,从资
本拨款支付收益分配即代表从投资者原先投资本基金的款额或该项原先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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