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24
关于旗下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对旗下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信诚四季红”)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1、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A 类份额 A 类份额基金 C 类份额基金 C 类份额基金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简称 代码(新增加 简称
的份额)
信诚四季红混 信诚四季红混 信诚四季红混
合型证券投资 550001 合 A 018932 合 C
基金
自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本基金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原有的基金份额自动转为 A 类基金份额,其收费模式不变。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2、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情况
本基金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 A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
托管费率。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C 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C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结构具体如下:
(1)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Y<7 天 1.50%
7 天≤Y<30 天 0.50%
Y≥30 天 0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60%。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3、新增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数量限制
为了保证本基金的稳定运作,维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
人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暂停本基金 C 类份额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
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 C 类份额的单笔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在 1,000,000 元以上(不含 1,000,000 元)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 C 类份额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000 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元(含 1,000,000 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本基金 A 类份额不做限制。本基金 C 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本次本基金增加 C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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