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02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鱼跃医疗(证券代码:002223)股票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杰瑞股份(证券代码:002353)股票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江苏国泰(证券代码:002091)、中利科技(证券代码:002309)股票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对其所持有的东方园林(证券代码:
002310)股票自2015年7月1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
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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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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