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
行适当的审批程序,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了四
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光电”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网下申购,本公司控股股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
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3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
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后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四方光电于2021年2月2日发布的《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现将本公司旗下基
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 获配金额(元,不 相应新股配售经
(股) 含佣金) 纪佣金(元)
海富通消费核心资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87 49817.11 2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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