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3月5日期间对赎回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550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给予赎回费率优惠,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渠道
全部渠道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自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3月5日。
三、优惠活动内容
1、场外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原场外赎回费率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优惠后场外赎回费率优惠后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Y<1年0.1%%0.0250%
1年≤Y<2年0.05%%0.01250%
2、场内赎回费率:
原场内赎回费原计入基金资产比例优惠后场内赎回费率优惠后计入基金资产比例
0.1%%0.0250%
注:本次优惠后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不低于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相对应需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规定,此次费率优惠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构成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赎回费一节的补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将以上内容一并加入。
2、本费率优惠适用于通过全部渠道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
3、凡在活动时间及适用产品范围以外的基金赎回不享受以上优惠。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x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66-0066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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