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1-17 17:33:31 股吧网页版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16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名称 (LOF)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LOF)
基金简称 (场内简称:信诚增强)
基金主代码 1655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9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信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和《信诚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年9月30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1.147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10,810,989.30
截止收益分配基 (单位:人民币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2,702,747.33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