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4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次更新)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1 次更新)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5年9月30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总局
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12月18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
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原法律
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0年5月21日证监许可2010[679]号文核准。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是由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名而来。经本
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15年8月3日起本
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类别变更为“ 混合型”。因上述变更基金
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相应修改了《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相关表述。
上述变更事项为遵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作出的变更, 对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本基金更名后,《 信诚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信诚
深度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 义务由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承担和继承。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本基金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
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信诚深度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次更新)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人在进
行投资决策前,请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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