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7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简称:国富中证 100LOF;交易代码:164508;以下简称“本基金”)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
2024 年 10 月 15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4 元,截至2024 年 10 月16 日,
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 1.249 元,出现较大幅度溢价。提示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高溢价率的基金份额,可能遭受较大损失。
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份额净值及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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