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7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22
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第4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1页共20页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2页共20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中证1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海富100
基金主代码 162307
交易代码 16230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年10月3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6,780,247.26份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通过有效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
投资目标 量化风险管理手段,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偏离度,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