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7月17日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07月17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由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而来。《关于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经 2012 年 8 月 6 日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8 月 21 日证监许可
[2012]1146 号文核准。自 2012 年 8 月 21 日起,由《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嘉实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沪深 300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嘉实沪深 300ETF 来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嘉实沪深 300 指数及嘉实沪深 300ETF 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可能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 ST、*ST 沪深 A 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
组成: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创业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三年。
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沪深 300 指数样本是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证券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50%的证券;
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300 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告增设 I 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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