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9-11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9月2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发布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9月9日为恒利A的第3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恒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9月9日,恒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117260元,据此计算的恒利A的折算比例为1.02117260,折算后,恒利A的
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前,恒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78,626,792.47份,折算后,恒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82,408,786.10份。恒利A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投资者自2015年9月9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恒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恒利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恒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恒利A赎回总份额为132,957,862.83份。
在恒利A每一个开放日,本基金以恒利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恒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恒利A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对于恒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恒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恒利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恒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恒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恒利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恒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恒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在发生超额申购情形(即:对恒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恒利A与恒利B的份额配比超过7:3的情形)时,申购申请的比例确认计算方法如下:恒利A的申购申请确认比例=(恒利B份额总额*7/3-(恒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恒利A有效赎回申请份额))/比例确认前恒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投资者恒利A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比例确认前提交的恒利A有效申购申请金额恒利A的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恒利A的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9月9日,恒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金额为
686,900.00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32,957,862.83份,恒利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3,806,430.41份。本次恒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恒利A的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恒利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本次恒利A申购申请的确认比例为100%。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9月10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恒利A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9月11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9月10日起7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恒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63,944,253.68份,其中,恒利A总份额为50,137,823.27份,恒利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113,806,430.41份,恒利A与恒利B的份额配比为
1.32166055:3。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恒利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1.4人民币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将恒利A份额自第三个开放日后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在此基础上上调,上调幅度为20%。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鉴于2015年9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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