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9-25
1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中证 800 金融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中信保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
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于2020年9
月24日发布了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
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3]1088号文核准的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20日生效。
综合市场需求分析,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 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
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17: 00
止(纸质表决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短信表决以基金管理人指定
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3、通讯纸质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
楼9层
邮政编码: 200120
2
联系电话: 400-666-0066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0月13日,即在2020年10月13日交易时间结
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
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基金管
理人认可的业务专用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
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
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
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
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
3
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 业务专用章、 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
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于会议
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
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 “信诚中证800
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短信表决方式(仅限个人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