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6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A份额年约定收益率设定的公告
根据《信诚中证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中证
800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
“金融A”)约定年收益率的相关规定:金融A份额的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
行定期存款年利率(税后)加上3.2%。本基金以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设定该日起(含该日) 至第一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期间金融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此后,以 每个定期份额折算的折算日(此次为2016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利率为准,重新设定该日次日起(含 该日的次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折算日(含该日)期间金融A份额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
鉴于2016年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基准利
率为1.50%,因此金融A份额2016年12月16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定期份额
折算日(含该日)期间适用的年约定收益率为4.70%(=1.50% 3.2%)。
风险提示:
本基金金融A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本基金存续期内基
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金融A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
益乃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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