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7-09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起,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7月8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长百集团(证券代码:600856)”、“大冶特钢(证券代码:000708)”、“飞乐音响(证券代码:600651)”、“福能股份(证券代码:600483)”、“格林美(证券代码:002340)”、“恒生电子(证券代码:600570)”、“红宇新材(证券代码:300345)”、“华泽钴镍(证券代码:000693)”、“吉峰农机(证券代码:300022)”“金宇集团(证券代码:600201)”、“凯乐科技(证券代码:600260)”、“立思辰(证券代码:300010)”、“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千方科技(证券代码:002373)”、“千红制药(证券代码:002550)”、“三六五网(证券代码:300295)”、“神火股份(证券代码:000933)”、“四方股份(证券代码:601126)”、“通化东宝(证券代码:600867)”、“新海宜(证券代码:002089)”、“益佰制药(证券代码:600594)”、“银轮股份(证券代码:002126)”、“智云股份(证券代码:300097)”、“自仪股份(证券代码:60084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c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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