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9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8年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26号)和2008年2月21日《关于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08]44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并参与新股申购(含增发)和套利性机会投资,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量赎回基金或证券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涉及与托管业务相关的更新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6年3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8室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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