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东海增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0 月 12 日证监许可【2024】1395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并可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其他基金,包括全市场的股票型 ETF 及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受所投资基金的影响。另外,本基金最终获取的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基金合同按其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因此,本基金存在基金合同提前终止
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7
第六部分 基金募集 ......1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23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24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4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4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4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4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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