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4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D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4 月 2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07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3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
和《汇添富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 汇添富增强收益 汇添富增强收益 汇添富增强收益
称 债券 A 债券 C 债券 D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 519078 470078 021355
码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 - - 是
述业务
注: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发布公告《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决定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起本
基金增设 D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 C 类、D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投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投资者仅可通过场外方式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
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 2 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本基金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前端申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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