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8 09:04:24 股吧网页版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兴华安启纯债

基金主代码 0202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28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8 月 28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兴华安启纯债 A 兴华安启纯债 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211 020212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上述业务 是 是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可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转出费及基金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兴华安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5)补差费=Max{(转出净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6)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直接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易时间内,投资人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
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 份,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