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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0 07:50:00 股吧网页版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智享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智享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理销售
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
协商一致,自 2024 年 1 月 15 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
理销售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1 东方红智享三年持有期 东方红智享三 A 类份额 019773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年持有混合

2 东方红智享三年持有期 东方红智享三 C 类份额 019774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年持有混合

二、代销机构信息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400-021-8850 www.harvestwm.cn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上述基金的募集期内办理相关基金份额的开户、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
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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