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0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泰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起,新增华泰
证券销售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代码:A 类 019767;C 类 019768)。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全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注:上述销售机构具体销售安排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销售机构的相
关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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