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3
华夏标普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调整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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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调整华夏标普 5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标普 500ETF发起式联接(QDII)”,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8064(人民币)、018066(美元现汇),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806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
购)业务上限,即自 2024 年 9 月 13 日起,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
额申购)申请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人民币)、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 200 元,单个投资者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美元现汇)的金额应不超过 28 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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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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