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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07 07:28: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提前结束募集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07


关于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部分销售
机构提前结束募集期的公告

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代码:017708,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7709)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163 号
准予注册,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开始募集。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除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外销售机构(具体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募集,募集截止日由原定的
2023 年 4 月 10 日提前至 2023 年 4 月 7 日,即本基金 2023 年 4 月 7 日当日有效
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2023 年 4 月 10 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除本公司直
销中心柜台外的销售机构的认购申请。2023 年 4 月 8 日、2023 年 4 月 9 日为周
末,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 2023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
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盛盛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咨询有关详情,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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