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2-28 08:11:42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2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27


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 年 6 月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1293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28日正式生效。基金
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起,《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瑞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海富通瑞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由于本基金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2年12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4
第二部分 释义......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2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 35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4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2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4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5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