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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09 09:06:09 股吧网页版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09

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申请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11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30日生效。

2018年3月24日,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2017〕12号)的要求对基金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文件自 2018年3月31日起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08月0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 绪言......3
第二部分 释义......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3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3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57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73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融资......8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3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6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87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89
第十九部分 风险揭示......96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04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3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35
第二十五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9
第二十六部分 备查文件......140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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