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2023-02-2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2-21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协商 一致,自2023年2月22日(含)起,下列基金增加相关基金销售机构为代理销售机构, 并开通在相关基金销售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及定投业务规则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份额类别 基金代码 定投起点 是 否 有 级
金额 差
1 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目标两年持 东方红颐和稳健养老两 Y类份额 017673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年(FOF)
2 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 东方红颐和平衡养老三 Y类份额 017674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年(FOF) 10元 无级差
3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 东方红颐和积极养老五 Y类份额 017675
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年(FOF)
4 东方红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 东方红中证同业存单 - 016366
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 AAA指数7天持有
二、代销机构信息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站
1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 010-66154828 www.5irich.com
公司
三、业务类型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在开放日内办理相关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如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代销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 等信息请以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关于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 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如基金设置锁定持有期则需在锁定持有期结束后方可 办理赎回业务。
四、重要提示
1、关于相关基金的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 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 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 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 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 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 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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