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8 07:16:27 股吧网页版
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8

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3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8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 年 11 月 26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4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开混合 A 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开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307 016308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6267 1.6084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23,921,456.92 4,529,523.4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2.27 2.25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

除息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 年 12 月 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
2024 年 11 月 29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 年 12 月 3 日起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投资者可修改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不含 2024 年 11 月 29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
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查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 2024 年 11 月
28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
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发布的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