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1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8
关于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
连续低于 1 亿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信元债券,基金代码:01491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22 年 3 月 24 日,截止 2024 年 6 月 6 日,本基金基金资
产净值已连续 45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南方信元债券,基金代码:0149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
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1 亿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4年6月6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若截至2024
年 6 月 14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50 个工作日低于 1 亿元,则触发上述《基金
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
三、其他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安排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信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