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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08
关于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 法》、《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以 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德邦港股通成长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3897;C类:0138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3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截至2024年11月6日,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若截至2024年11月20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
元,则可能触发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特
此提示投资者注意。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
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
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
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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