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4年08月29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4年09月10日
一、重要提示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39 号文《关于准予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 予募集注册,由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开募 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21年8月1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3年后的对应 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8月11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 的对应日为2024年8月11日。截至2024年8月11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自动终止的情形,本基金已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8月12日刊登的《关于长江双盈 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 告》。
自2024年8月12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长江 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的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08月11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4年8 17,234,272.28 份
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适度参与权益
投资目标 类资产,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
1、资产配置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
3、股票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
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债券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债券
发起式A 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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