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7
长江双盈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09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江双盈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江双盈 6 个月持有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1301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08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江双盈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江双盈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09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 年 09 月 22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债券发起式A 长江双盈6个月持有债券发起式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017 01301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定期定额投资
注:(1)长江双盈 6 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对每份基金 份额设置 6 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在最短持有期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每 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对于每份基金份额, 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 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如该对日不存
在,则对日调整至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如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本基金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
(2)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办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仅限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不设级差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中心进行交易须受直销中心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人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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