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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08:26:27 股吧网页版
华安CES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华安 CES 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于 2021 年 6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
安 CES 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45 号)注册,进行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自 2021 年 8 月 3 日生效。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二)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华交易服务半导体芯片行业指数,该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样本空间

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沪深市场证券组成:

(1)在审核截止日,于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证券必须上市时间超过三个月;及

(2)在审核截止日,于科创板上市的证券必须上市时间超过一年;及

(3)非 ST、*ST 证券;及

(4)过去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

2、选样方法

(1)流动性甄选: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日均成交金额由高至低排名,保留日均成交金额排名前 80%的证券;

(2)半导体芯片行业甄选: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须来自半导体芯片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封装或测试;

(3)市值甄选:剩余证券按照日均市值由高至低排名,选取前 50 名作为指数样本。

日均成交金额(或日均市值)为:证券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或日均
市值);新上市证券为上市第四个交易日至审核截止日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
(或日均市值)。

3、指数计算

指数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指数=报告期样本的调整市值/除数×2000

其中,调整市值=∑(证券价格×调整股本数×汇率×权重调整因子)。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在指数计算中,权重调整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 10%。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华证券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网址:https://www.cesc.com。

(三)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四)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等潜在风险。

(五)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六)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七)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股东以外的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
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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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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