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6-23 09:20:21 股吧网页版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3


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日终,鹏扬景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
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件,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2022 年 6 月 2 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
本基金自 2022 年 6 月 3 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清算报告已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
在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 www.pyamc.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 8,275,406.43 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
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全部分配完毕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
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业务。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