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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2 07:14: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长江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2


关于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长江证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委托
销售协议,自2024年9月12日起新增委托长江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景顺长城新
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长江证
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是否开通定 是否开通 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

投业务 转换业务 额申购)费率优惠

011328 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开通 开通 是

投资基金A

011329 景顺长城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 开通 开通 不适用

投资基金C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长江证券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
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
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
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
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
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
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
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
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
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
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
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
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
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
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
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
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
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
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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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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