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5
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二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重要提示
1、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22 号)。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1 年 2 月 3 日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5、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6、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7、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不
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8、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9、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相关服务机构基本信息。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内容更新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第二十四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2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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