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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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策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
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
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直销机构即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
销中心,其他销售机构为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
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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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策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海富通策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58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
或保证。
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对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对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本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
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本基金自 2021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
发售。
本基金销售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即
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其他销售机
构指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
关规定及时公告。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
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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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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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