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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5-31 00:01:09 股吧网页版
上银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5-30

  上银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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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时间: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9月1日
重要提示
1、上银聚永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 ”)已于 2019年12月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37号文注册。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
金不设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和封闭期与封
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12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
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
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
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
之日所对应的12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
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
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
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
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
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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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为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自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9月1日止,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
直销机构进行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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