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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及单笔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1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及单笔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009477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A
009478 中银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C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1、调整后,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平台首次申购(含申购费,下同)单笔最低
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定投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以上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定投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10 元。
2、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3、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首次单笔申购、追加申购、定投最低金额及单笔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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