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中华沪深港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3年第4季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9
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3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4 年 01 月 18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3 年 10 月 0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沪深港 300LOF
基金主代码 160925
交易代码 16092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3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828,638.9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
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
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
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本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的策略是按
照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
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华交易服务沪深港 300 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
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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