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5-24 09:08:10 股吧网页版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4

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2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05 号文
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8月1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长三角领先指数。其编制方法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非ST、*ST沪深A股和红筹企业发行的存托凭证组成:

(1) 科创板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年。

(2)其他证券: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证券自上市以来日均总市值排在前 30 位。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所有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3)从上述待选样本中,在各中证二级行业内,剔除过去一年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排名位于后 20%的证券;

(4)将剩余待选样本,按照中证一级行业划分为两类证券池。在医药卫生、电信和信息技术行业的证券池中,计算每只证券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过去三年平均 ROE(TTM)、过去一年净利润增速、过去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等四项指标;在其他一级行业的证券池中,计算每只证券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E/P(TTM)和过去三年平均股息率等三项指标。在两类证券池中,分别按照上述指标降序排列得出百分比排名,将单项排名取算术平均并求倒数,得到待选样

本综合得分;

(5)根据两类证券池的剩余样本数量占比,分配两类证券池的最终入选样本数量。在每类证券池内,选取综合得分高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确保指数样本数量为 150 只。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海富通中证长三角领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为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目标 ETF 的表现密切相关,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股票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